廉租房年审需要提供的材料:
1、家庭成员身份证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。
2、收入证明。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,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;无工作单位的,由其本人书面说明或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出具无工作证明。
3、婚姻状况证明。年审家庭成员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;离异(或丧偶)的出具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(或配偶死亡证明)。
4、其他特殊情况所需的证明材料。如民政部门核发并登记在册的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》原件及复印件;属重残疾、重点优抚对象以及孤儿的,应当提供有效证件(证明)原件及复印件。
苏公网安备 32059002002377号